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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 警方通报引热议!律师释疑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

一业主因私家车位被人占用,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,直接叫来叉车将占位轿车扔进河里,这引起了轩然大波。

随后警方通报,2022年11月19日23时许,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,称其停放在仓山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,立即展开调查。经查,报警人陈某根(男,35岁,福州人)于11月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(男,47岁,福州人)地库车位。11月19日22时许,林某凯在联系不上陈某根的情况下,雇请龚某强(男,38岁,四川人)驾驶叉车将陈某根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。

目前,林某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叉车司机龚某强已到案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在不少网友看来,这位林某凯做了自己想做不敢做的事情,至于他被强制采取措施,也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,在大家看来其已经通知了司机,同时也做了很多的沟通。
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业主对自己购买的车位享有支配权,车位被他人霸占拒不挪车的,构成民事侵权,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协调解决,也可以拨打交警电话,由警方通知车主挪车,或者由交警派遣拖车拖走。如果对方多次占用,业主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,要求停止侵权,赔偿损失。

但是,私自将对方车辆丢进河里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依法将会受到行政处罚,若情节比较严重,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男子在把车辆用叉车挪到小区外边,之后穿越马路丢进河里,过程中如果造成其他人受伤害,危害了公共安全,还有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付建建议,市民遇到车位被占的情况要依法维权,不然自己就要承担行为失当的后果,冲动之后得不偿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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